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湘江新区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安排,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初级职称认定及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年度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在湖南湘江新区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第二批初级职称认定申报
(一)申报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认定初级职称。认定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2、年度考核(含试用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获双学士学位当年、本科毕业参加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专科毕业参加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4、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翻译、出版、通信、土建、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专业的初级职称需通过考试取得,不能办理初级职称认定;
5、职称初次认定无需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也无需参加专技人员继续教育;
6、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单位有空缺职数;
7、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安排,由教育局发布通知。
(二)申报流程
申报各环节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认定顺利,申报人既要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又要进行网上申报。
注: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步审核线上报名信息,请申报人提前按照操作指南完成线上报名程序。
线下申报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1式2份;
填表说明:
(1)认定表须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2)表格内容填写可电脑输入也可手写,但需保持一致;
(3)表格内第2项、第7项、第9项、第10项均不用填写;
(4)表格内第3项“学历、学位情况”、第8项“主要工作经历”,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5)表格内第11项、第12项本人签名、承诺人签名均须本人手写;
(6)呈报表“第13项考核鉴定及审批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处均需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请确保提交材料时的二维码在有效期内(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大专学历需提供2022至2024连续3个年度考核、本科学历需提供2024年度考核(一个年度内在哪个单位工作就应提供该单位盖章的考核表,现工作单位不能代替前工作单位考核);
5、原则上需提供申报人近一年在长沙市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6、首次申报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及企业同意推荐本公司在职人员申报初级职称名单1份加盖公章;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异动备案表》复印件1份,非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为非在编人员”证明原件一份;
8、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审核盖章并签注“已核,**(审核人姓名)”;
9、个人申报材料顺序依次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度考核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10、资料应由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集中报送。
线上申报流程:
1、单位注册
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单位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根据《单位注册账号流程(职称系统》(附件1)注册账号后登录(已在新区注册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初审系统操作指南(单位审核)》(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2、个人报名
打开“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redirect=%2F),申报人登录“智慧人社APP”,通过“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个人端服务大厅,按照《个人职称账号注册和初定申报操作指南(个人)》(附件3)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和线上报名。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三、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年度评审申报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 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4、原则上需提供申报人近一年在长沙市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年度考核要求。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系列(专业)参评人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个年度内在什么单位工作就应提供该单位盖章的考核表,现工作单位不能代替前工作单位考核。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
2025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二)申报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
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审核一般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式审查(限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新区民社局专技处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等环节。
各系列(专业)职称下设分支专业、申报条件、评审材料要求、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相关表格及操作指南等,均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长沙职称”-“职称评审”栏目查阅下载(http://rsj.changsha.gov.cn/ztzl_0/cszc/zcps/zcpssbzy/)。
1、畅通申报渠道。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参评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它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部门线下形式审查(评审表第16项加盖档案托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章)→新区民社局专技处线上线下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
劳务派遣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用工单位申报,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其中,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评审表及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须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家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3)在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具体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部门线下形式审查(评审表第16项加盖档案托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章)→新区民社局专技处线上线下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
2、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该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该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接收。
(3)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3、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须重点审查申报人的学历、社保、职称以及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4、材料复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及时告知。
(三)评审监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及我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在年度评审期间,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开展职称巡查,通过现场监督、查阅资料、质询、约谈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对评委会的职称政策执行、参评材料审查、评审评议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申报收费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110元/人,采取现场扫码缴费方式。
四、线上报名、线下纸质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8日至9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企、事业单位在完成网上初审、公示、推荐上报后即可提交纸质资料,避免最后2日扎堆申报。
教育、卫生系列以新区教育局、新区卫健局通知时间为准。
材料报送地点: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11栋309室(原岳麓区政府11栋309室) 联系电话:0731-88999317
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及地址: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5120 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湘江新区政务中心3办C座4楼
长沙市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8999141 地址: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11栋320室(原岳麓区政府11栋320室)
附件:
1、
初级认定须知及相关表格.rar
2、
初级评审须知及相关表格.rar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