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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蒋跃飞 提问日期:2013年05月22日

有关一孩生育证办理

领导好!我系本中心集体户口,老婆是重庆的,去年已在女方办理了结婚证。想在重庆那边办理生育证可以不?如果可以,关于计生证明:(  2、已婚未生育人员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到本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夫妻双方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近一个月内的妇科B超检查复印件(怀孕的最近两个月内)、单位或居住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有以下疑问:1、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还是未婚,未来得及更正有影响吗?2、单位或居住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指的是男方还是女方。谢谢,打电话给你们较麻烦,所以留言,期盼答复。谢谢!

回复人:胡卫 回复日期:2013年05月23日

您好,

关于您的疑问,有如下解释答复:1、能在重庆办理生育证对您自己来说是比较省事的;2、户口本上未婚改已婚,看您自己个人有没有需要,人才中心不强制要求未婚改已婚;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是您户口挂在高新区人才中心,所以需要的是您本人的婚育情况证明;4、如要开已婚未生育的计生证明,请带如下资料:夫妻双方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近一个月内的妇科B超检查复印件(怀孕的近两个月内)、单位或居住地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为节省您的时间,请您于每周一、二、五前来人才中心办理。如有疑问请致电0731-8899563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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