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办事流程
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2018年07月17日发布

一、服务对象

凡人事档案及户口都在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管理,且计生关系已迁入本中心的人员。

上述人员如果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计生关系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管理。

二、服务窗口

人才服务综合窗口

三、服务项目及流程

办理各类计生服务项目前,须由本人或委托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查询是否欠费,并按规定缴纳人事代理相关费用。

生育服务证

1、办理依据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湘卫指导发【2015】3号)文件的精神,我省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可选择在双方任意一方居住地、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或户籍地进行生育登记。我中心集体户成员如需办理生育证的,可以在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进行生育登记。

2、办理流程

1)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申请人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人事代理”栏下载或者在本中心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和《生育证》申请表,如实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夫妻双方按手印。

   申请人携带上述表格和以下资料到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进行生育登记并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资料有:

a、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c、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d、2寸夫妻合照2张;

e、近两个月内妇科B超;

f、婚育情况证明。如果一方为我中心户口,另一方户口为外省者,拟在我中心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还应提交省外一方户籍地村(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内容需清楚写明申请人婚姻和生育情况并盖计划生育专用章,双方为省内户口的无需提供。

g、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档册。如果一方为我中心户口、一方为湖南省内户口,申请人需联系对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完善其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的信息,特别包括婚姻、怀孕情况必须如实上报。

h、协助办证审核。如果一方为我中心户口、一方为湖南省内户口,本中心上传申请人相关证件到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请求对方计划生育管理单位同意申请人领取一孩生育证,对方计划生育管理单位需通过协审后申请人就可以到中心领取生育登记证。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2)二孩生育服务登记

  申请人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人事代理”栏下载或者在本中心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和《生育证》申请表,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夫妻双方按手印。

  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到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进行初审并在《生育服务登记表》上盖章。资料有:

a、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c、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d、2寸夫妻合照2张;

e、近两个月内妇科B超;

f、第一个小孩的生育证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g、婚育证明。如果一方为我中心户口,另一方户口为外省者,拟在我中心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还应提交省外一方户籍地村(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内容需清楚写明申请人婚姻和生育情况并盖计划生育专用章,双方为省内户口的无需提供。

h、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档册。如果一方为我中心户口、一方为湖南省内户口,申请人需联系对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完善其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的信息,特别包括婚姻、怀孕情况必须如实上报。

i、协助办证审核。如果一方为我中心户口、一方为湖南省内户口,本中心会上传申请人相关证件到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请求对方计划生育管理单位同意申请人领取二孩生育证。对方计划生育管理单位通过协审,我中心在《生育服务登记证》盖章同意办理

 申请人携带中心盖章的《生育服务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到麓谷街道领取二孩生育证。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3)再生育证的申请(三孩证)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凡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总数为两个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申请人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人事代理”栏下载并打印《再生育审批表》(双面打印)和《再生育证》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夫妻双方按手印。

 申请人持《再生育审批表》到另一方的户籍地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户籍为湖南省以外的,还须加盖县级卫计部门的计划生育专用章。意见需包含:“××同志系初婚或再婚、生育几个小孩、有无领养小孩、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各级章必须清晰可见,不能有重叠,并留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办理时间等。

 携带盖好章的《再生育审批表》和以下资料到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进行资格初审盖章。资料有:

a、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

b、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c、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d、2寸夫妻合照2张;

e、近两个月内妇科B超或者医院的助孕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

f、符合再生育的其他资料:医学诊断书,已生育小孩的生育证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g、如果男方为我中心户口,女方为湖南省内户口,拟在我中心办理生育服务证的,需在来我中心生育登记前,申请人需联系女方计划生育管理方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正常上报结婚怀孕等信息。

 申请人携带中心盖好章的再生育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到麓谷街道卫计部门提交资料进行复审

 申请人接本中心电话通知后到麓谷街道卫计部门领证。

注意事项:

    1、孕妇如果在长沙生产,需在户籍地领取《妇幼保健手册》的,请孕妇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医院产检资料到高新区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

2、生育服务登记的人员须是已孕的合法夫妻,患有不孕症夫妻办理时,可以不用提供B超单,须提供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书。

 3、女方户口在本中心,并且在本中心办理了生育服务登记的,请在小孩出生当月拨打本中心计生服务电话0731-88995120报出生,申报内容:生育证号、父母亲姓名、父母亲身份证号码、小孩姓名(未取名的,可先不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医院、分娩方式。

4、如遇意外流产或合法引产,请在流引产当月拨打本中心计生服务电话0731-88995120告知,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便日后再办理生育证延期。

(二)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即婚育证明

1、未婚未育人员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到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办理: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2)如需两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盖章后的证明到高新区麓谷街道卫计部门盖章。

3)如需三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和高新区麓谷街道盖章后的证明到岳麓区卫计局盖章。

2、已婚人员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到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办理: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已育人员还需提供每个小孩的《生育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2)如需两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盖章后的证明到高新区麓谷街道卫计部门盖章。

3)如需三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和高新区麓谷街道盖章后的证明到岳麓区卫计局盖章。

(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证书)

1、办理未婚未育人员的婚育证明

1)申请人向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审核: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一寸彩照两张。

2)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3)本中心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办理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已婚人员的婚育证明

1)申请人向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审核: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已育人员还需提供每个小孩的《生育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一寸彩照两张。

2)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3)本中心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办理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办理计生关系迁出

1、未婚未育人员办理

1)申请人向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申请人填写计划生育事项申请表,中心工作人员收验以上资料复印件后出具计划生育转移单和计划生育证明。

④如需两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盖章后的证明,到高新区麓谷街道卫计部门盖章。

⑤如需三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和高新区麓谷街道盖章后的证明到岳麓区卫计局盖章。

2、已婚人员办理

1)申请人向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审核: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已育人员还需提供每个小孩的《生育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申请人填写计划生育事项申请表,中心工作人员收验以上资料复印件后出具计划生育转移单和计划生育证明。

⑥如需两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盖章后的证明,到高新区麓谷街道卫计部门盖章。

⑦如需三级证明,申请人请持上述要求相同资料原件及本中心和高新区麓谷街道盖章后的证明到岳麓区卫计局盖章。

办理计生关系省内迁移的,在迁入地接收计生关系之后,需将计划生育移交管理联系单(回执)交回或邮寄回本中心。

    相关办事单位联系方式

(一)长沙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麓谷企业广场)

本中心人才服务综合窗口电话:0731-85785381 88995205 88995235   88995120

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   

微信公众号:zp15job

(二)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卫计部门

地址:桐梓坡西路213号附近(中联重科北门斜对面,人印科技公司旁)

联系电话:0731- 88982796

(三)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园区文轩路东方红安置区内(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北门往西约500米,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政务中心对面)

联系电话:0731-88417571

(四)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府机关大院8栋301号。

联系电话:0731-88999298

、办件类型

公共服务类,现场办理,即办件,无收费。

六、附件

(一)生育服务登记表

(二)《生育证》申请表

(三)再生育审批表

2018年7月修订版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1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