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政策法规
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2015年04月28日发布

长高新区发〔2015〕1号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强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特提出本意见。

一、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2、总体要求。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着力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领导核心作用,为加快推进“四个麓谷”建设和早日建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基本方略。实施“365”工程,强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用“三年时间”,围绕“六有”目标,狠抓“五大建设”,使全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成效明显提升,涌现一批省、市先进典型,并争创国家级党建品牌。

“六有”目标,即: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

“五大建设”,即: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班子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运行保障建设。

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

1、围绕“转作风、提效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事业单位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排头兵,要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切实狠抓机关事业单位党政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深入开展以反“四风”为主题的作风建设,着力整改“为官不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在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全面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推进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树标杆、当表率;广泛开展直接联系群众活动,结合“一推行四公开”,实行机关联村(社区)、党员联户,结对帮扶,努力办成几件实事,让群众得实惠,党员受教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时间最短、最具吸引力”的全国一流开发区要求,全面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这场变革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要在这场变革中充分发挥攻坚克难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党政配合、上下联动,强力推动机关职能转换、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2、围绕“正风气、促发展”,推进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农村既是推进园区发展的新战场,也是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主战场。要巩固、推广东方红党小组“三感一平台”经验(党员有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党小组为有力服务平台),不断优化以党小组为单位服务民生的模式,做到小事不出党小组,大事不出党支部。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决议的内容和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刹歪风、聚正气、促发展。

3、围绕“强服务、促和谐”,推进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建模式,推动社区党组织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探索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确保区域内基层单位和群众都有党组织开展联系服务。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联席会、协调议事会等制度,探索“兼职委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由条块分割向条块协同转变。要创新网络化治理,探索按照“党组织+网格”的模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探索运用QQ群、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党的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要深化和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以党员所能所愿对接群众所需所盼,按“业余、小型、分散、多样”的原则开展服务工作,并将服务成效列入党员个人年度评议内容。

4、围绕“强基础、增合力”,推进企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企业党建既是高新区党建的亮点,也是高新区党建的难点。要认真调研,创新方法,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形成抓党建就是促发展的共识。把党建工作作为企业年度评先评奖的重要考量,同等条件下党建工作开展出色,成效明显的,优先评奖评先。要进一步夯实“非公党建联组工作法”品牌,着力在深化工作内涵、巩固工作成果上下功夫,推动非公联组真正成为企业党建的有力抓手;扩大联组平台作用,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凝聚发展合力、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搞好服务,助推非公企业安定有序、健康发展、服务社会。高度重视非公联组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加大联组工作经费和联组长工作津贴保障,推进非公党建与非公群建(工建、团建、妇建)有效融合,同步覆盖。深入开展 “双强六好”(发展强、党建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应好)党组织创建和党员争做创业发展先锋、诚信经营先锋等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生产经营和队伍建设搞好服务,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组织党员和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5、围绕“转理念、育新人”,推进学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教育党委要发挥党对教育事业的核心领导作用,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形成正确办学理念,围绕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搞好服务,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搭建师生成长发展平台,引导广大师生讲理想跟党走、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推行“三建在一覆盖”(支部建在教学年级、支部建在功能团队、党小组建备课级、党小组覆盖民办教育),实现组织全覆盖、工作全覆盖和服务全覆盖,形成学校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教师服务学生、党群互动服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举措

1、以夯实服务基础为指针,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明确管理责任。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组织人事局归口负责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各系统、各领域和事业单位负责本系统、本领域和本单位党建工作。各孵化器党组织除抓好自身党建外,要领导本孵化器内中小企业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中央、省、市驻区单位和企业,由党工委会同有关单位党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2)健全组织体系。农村在以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建立党小组。拆迁安置小区要及时完成党组织的调整、整合,实现功能转型。在街道社区设置党组织的同时,积极推进在居住小区、楼栋和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企事业单位要在班组(年级组)、项目(课题组)、车间等建立党组织,理顺企事业单位各层级和各地域的党组织隶属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设置形式,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加快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3)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按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界定标准,结合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按照《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长组通[2015]12号),村党组织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其他类型基层党组织按照不低于同类型基层党组织总数5%的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对经评议认定的软弱涣散党组织,要采取领导挂点、部门帮扶、选派党建指导员或第一书记等方式开展集中整顿,促进转化提高。

2、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要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营造团结共事民主氛围。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4]30号)要求,党工委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各部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不少于90天,镇、街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120天。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各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公开作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机关推行党政正职一肩挑和一岗双责,并结合局室岗位竞聘,及时调整、优化支部班子。教育系统要着重培养一支党性强、讲奉献、重品行的书记队伍。村(社区)要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优秀回乡创业人员、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要有2名左右的后备干部。新建立的城市社区,要把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选任为基层党组织书记。非公企业要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对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企业由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副书记。

(3)强化骨干力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重点抓党建,并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干部。机关要按照机关干部总数的1%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学校党组织要注重在中层干部、年轻骨干教师中发现和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建工作后备人才。国有企业要按照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政工人员,保证服务职工群众有专门力量。

(4)建设党建指导员队伍。探索从退休党员干部、教师、职工中选聘政治可靠、思想过硬、熟悉党务、懂得管理的人才担任高新区党建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原则上根据需要,重点派往企业和村(社区),协助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党务干部培养和思想政治工作,不参与被派驻单位行政、经济业务管理。要关心党建指导员工作生活,为其创造必要工作条件,给予适当经济待遇。

(5)加强党员管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达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目标,基层党委或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审查把关。在非公企业、事业单位中继续推行发展党员述职评议机制,经评议确认为发展对象的,由所属支部发展。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探索分类管理,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方式,健全城乡一体化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3、以完善载体功能为抓手,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街道社区“网格化治理、组团化服务”。依托计生、综治、城管等社区网格,建立和优化社区党建网格单元。把加强党的建设与文明创建等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推行组团式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麓谷街道要先行先试,创出经验,然后逐步在全区推广施行。

强化阵地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继续推进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实现村(社区)组织未达标的活动服务场所动态“清零”。村(社区)普遍建立便民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依托便民服务场所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中心,探索在孵化器、工业地产、商业楼宇以及各类流动党员聚集地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点)。推动设党委和总支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单独的活动阵地,其他党组织要采取企业提供、单位共享、社区共建等方式解决活动阵地。在乡镇(街道)推动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在村(社区)建立党员中心户,为党代表和先进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提供长期固定的场所和载体。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党员活动阵地按一、二、三类进行评级,经严格验收,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4000元的奖励。

巩固、提升互联共建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机关与基层结对共建、企业与村居互联共建、城乡中小学结对共建等活动,促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4、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准则,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要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切实把握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正确方向。

(1)严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基层支部书记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根据《关于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长高新区发[2012]22号)精神,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考评的“四评”程序,落实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经评议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从严治党、纯洁队伍的原则,稳妥处置。规范、落实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要组织党员普遍谈话一次。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传统,使党员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得到锻炼。

(2)严格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31号)精神,全体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32个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学习培训不少于56个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纳入区、镇(街)两级干部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非公联组负责人开展实践培训。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加快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站点、市委党校高新区分校、麓谷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实行党员带头,倡导学习之风,推进“书香社会”建设。

(3)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协调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深入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

(4)巩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党工委统筹安排,及时召开有关党建工作例会,研究推进园区党建工作。

(5)推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长组通[2013] 87号),在乡镇推行党代会年会制。各乡镇党委要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确保乡镇党代会年会成为弘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有效举措。

5、以扩大服务成效为目标,加强运行保障建设

(1)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自2015年起三年内,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村、社区惠民项目专项资金各20万元,用于便民惠民服务,实行按项目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按不少于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按企业年度标准工资额的0.5%-1%列入预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企业职工年度工资总额3‰-5‰的比例,从企业管理费中税前列支。继续按照“先收缴后返还”的原则,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上交的党费实行全额返还。探索采取财政扶持、企业出资、党员捐赠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问题。

(2)激发基层干部服务活力。努力提高乡镇、村(社区)党员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积极拓展基层党员干部发展空间,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4]29号),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政负责人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倡导在活动中比奉献比业绩比服务,引导农村党员在为村(社区)群众志愿服务中增强先进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在服务社会中建功立业,企业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为人先。重视党内激励关怀,继续实施《高新区党员慰问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建国前老党员、曾获得区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目前生活困难的党员及家庭帮扶力度,体现组织温暖,凝聚党心民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管党责任。建立党工委定期调查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积极专题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党建工作任务,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要提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党建工作长期抓不上去、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2、强化工作考核。在全区绩效考核体系中,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由党建日常工作与书记履行管党责任述职评议两部分组成。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由组织人事局牵头组织对乡镇、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 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对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实行“双联双评”。乡镇、村(社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必须组织开展1次专项述职,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以党建联组述职为主的非公党建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公开述职,考察联组长履职情况和企业党建、群团建设情况,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奖励拨付联组工作经费。

3、突出典型带动。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根据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职能定位、不同特点和工作基础,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分类实施。要在全区各领域挖掘一批先进典型,为基层党组织树标杆、作示范,用点上经验带动面上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2015年3月30日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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