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制 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各有关企业及员工: 为做好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制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认定工作,按照长沙市人社局要求,决定举办2014年长沙高新区人事代理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凡档案在本中心委托管理,本人学历所对应的工作年限达到以下条件,并且需在今年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代理人员均应参加培训。 (一)中专毕业满1年,即可认定“员级”; (二)大学专科毕业满1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三)大学本科毕业满1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四)双学士或硕士毕业当年,即可认定“助理”级。 二、 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1日(周六),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附楼三楼大会议室(培训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 培训内容 《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由长沙市人社局安排师资授课。 四、 报名时间及方式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缴纳培训费,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 五、 收费标准: 培训费180元/人 六、 报名地点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乘916路、18路至麓泉路麓虹路口站下车) 七、 注意事项 (一)单位统一报名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收集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名册统一上报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二)个人报名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三)报名时发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须按要求填写贴好照片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连同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培训当天交工作人员; (四)培训当天交两寸的彩照1张(用于继续教育证)。
联系人:张竞 联系方式:0731-88995120 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