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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服务

关于开展2017年长沙高新区中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17:40:25

园区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相关排,园区拟开展2017年中级职称初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人事档案关系在高新区

(二)申请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三)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此处3年是按年度算,不要求完整的3年时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可申报,或获博士学位当年即可申报;

(四)以考代评的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及土建系列,从2015年7月1日起不再进行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职称初次认定无需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也无需参加专技人员继续教育。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见附件),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贴照片。

(二)学历学位证原件(外壳不必上交,如果硕士学位证为文科类专业,请同时提交学士学位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一张两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材料顺序依次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照片用回形针夹在材料上方。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含原件)装入资料袋,并在资料袋正面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单位、拟申报职称级别及专业、袋中材料明细,在资料袋底部注明姓名、所在单位,资料交由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集中报送。

(二)接收材料时间:109-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长沙高新区管委会703室。

四、其它要求

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审核盖章并签注“已核,**(审核人姓名)”,并在《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相应处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0731-88995125

 

 

                              长沙高新区职改办

                               2017926

2017年中级初认定通知-高新区.doc

部分职称系列分支专业一览表.doc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doc

填表说明-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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