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新引进的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须是2017年6月21日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可以查询,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应是2017年6月21日后获得,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
对企业新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奖励。同一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长沙市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晋级奖励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明细,新引进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障卡原件。
四、办理方式
长沙市各区(县)及市级人才服务窗口均可受理申报业务;也可下载“长沙人才”APP线上申请。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当月申报次月发放);
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租房和生活补贴。
六、受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综合窗口: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政务中心3楼,服务电话:0731-88995205,0731-8899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