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服务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 20:43:14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      通   知

 

园区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46号)和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16〕16号)等文件精神,所有职称申报参评人员在任职期内,需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中级连续近4年,高级连续近5年)。为确保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能正常开展职称申报,区职改办计划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在长沙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人事关系档案在高新区,已取得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未来计划申报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时间

接受现场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

四、报名地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4号综合服务窗口。

五、培训课程

《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六、培训时间

2016年7月3日(周日)9:00—17:00,如有调整以长沙高新区人才网政务服务频道“通知公告栏”(http://gov.15job.com/)、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cshtz.gov.cn/ )具体通知为准。

七、培训地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裙楼三楼大会议室。

八、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收费200元/人(含书籍、资料、授课、考试、阅卷、中餐等费用),报名时须携带缴费凭证。

九、报名程序

单位组织报名人员填写报名回执并盖章→带报名回执到长沙高新区人才中心4号窗口缴费(人才中心开具发票)→带报名回执和发票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4号综合服务窗口现场报名。

十、注意事项

(一)请及时登录长沙高新人才网政务服务频道“通知公告栏”(http://gov.15job.com/)或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cshtz.gov.cn/ )查看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并参加培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请各单位收集好申报名册,由单位盖章后统一报名,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并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1223040783@qq.com

三)报名时,请携带缴费凭证,无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在报名处领取。

(四)培训时,请切记携带好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张贴好近期一寸彩照)

(五)培训时,请于培训当天9:00前到达培训地点并按要求签到。

(六)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将通过以上网站发布领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通知,请按时间要求领取并妥善保管。

(七)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概不退费。

联系电话:88995125

 

附件:报名回执.xls


长沙高新区职改办

2016年6月 2


湘公网安备 43019002001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