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0:25:08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抗击新冠疫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7.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 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推荐人员仅限于湘江新区辖区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湘江新区创办企业、兼职的各类事业单位在职或在编人员不在湘江新区申报,可通过岗位或编制所在单位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附件一)。个人按说明填报打印胶装成册,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2.《2024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附件二)。

3.辅证材料1份。主要包括目录、申报人获奖成果、专利荣誉、专著、论文等辅证材料(不超过40页、可双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专著论文等只需复印封面、关键页面等)。由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相关材料于3月20日前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材料报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专技处 叶晓华 13517475771

(四)报送地点

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原岳麓区政府)11栋309(专技处);

 

附件:

1、专家登记表.doc

2、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湘公网安备 43019002001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