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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高层次人才服务

关于开展2015年长沙高新区中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6 17:32:14

关于开展2015年长沙高新区中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通  知

 

园区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相关安排,拟开展中级职称初任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人事关系档案在高新区。

(二)申请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三)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具有博士学位。

(四)以考代评的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及土建系列,从2015年7月1日起不再进行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

(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用回形针将复印件与两份呈报表夹起)

(三)一张两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含原件)装入资料袋,并在资料袋上注明袋中材料明细,填写详细联系方式,交由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集中报送。

(二)接收材料时间:9月23日-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703室。

四、其它要求

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0731-88995125

 

 

长沙高新区职改办

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附件2:部分职称系列分支专业一览表.doc

 

湘公网安备 43019002001040号